联系电话:13811432784
极速提问
最近会话
临汾工程完工不给结算工程款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年底要账成功,当事人激动地赠送了两面锦旗!朋友之间的借款拖了2年多没要回,天用律师团队专业要账,用20天快速要回借款本金和利息!
👏感谢芦总的信任和委托,河南省正阳县建筑工程案,收到判决书,赢得3586708元,本案诉讼受理费由被告公司承担✊✊ 建筑工程就选北京天用👍👍👍
#口碑的力量# 甘肃武威运营中心 律师是在饱览人生的不幸,我们律师每天生活在义愤、焦灼、徘徊的氛围里,同时也生活在成功、赞誉、欣慰的氛围里,但是很短暂。他们经常面对复杂的案情、不公正的鉴定和判决,面对形形色色的阻力,用全身心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苦辣酸甜,各种滋味,我们有道不完的艰辛! 但是就在这一刻一切都值得!感谢曹先生的认可,他直言道只用了2天时间惊讶了他和战友,感谢天用律所、律师团队。在当地吸引了很多百姓前来咨询。 我们一起加油,帮助更多的人~~
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还能要回工程款吗?存在挂靠,工程款找谁要?甲方拒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应对?咨询专业的律师,才能有专业的结果!12月27日18:00建设工程专题分享会:谈判、调解、诉讼、保全,多种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委托人张某系三权案件的被告,因不满庭前调解法官主导的全额赔偿,来天用律所寻求对己有利的策略。结合张某的陈述并观看其提供的两段视频,我们给其撰写了一份答辩状,次日庭审宣读了答辩状后,法官当即休庭,一周后再次开庭并当庭宣判委托人仅承担30%的赔偿责任,张某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是天用律所永恒不变的主题。
各位工程老板,你还在为多年要不回工程款而发愁?6月19日第142期《如何快速要回工程款》讲座教你花最小的成本、用最短的时间、快速要回工程款 ,潜心建筑商、材料商、实际施工人合法权益保护研究,拥有14000+案件成功经验,已要回21亿工程款,专业建工团队让每一笔欠款都能顺利回款!
你的工程款被拖欠多久了?工程款拖得越久,要回的概率就越低!一场讲座、多种方案,帮你解决工程款难题,调解谈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以诉促调,针对难点,定制高效和解方案! 早日启动要账程序,早日收回欠款!
包工头没签劳务分包合同 结算单没对方公章 天用律师完善证据链 法院判决支持劳务费
发包人故意拖延结算,怎么要工程款?甲方有背景,不敢“得罪”怎么办?不想伤和气,哪些要账方法最有用?1月12日18点,专家老师用40年法律监督司法实践经验,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已帮助14000+人,成功要回工程款21亿元!
马上年底了,各位工程老板,您的工程款要回来了吗?专家顾问分享会由有40年司法经验的专家老师,帮您策划解决方案,优先和解,缩短要账周期,呆账变利润!
第128期如何主张工程款讲座精彩落幕!助力线下十多位当事人现场领取专属解决方案,同时也为线上的客户表明了要账的两条路!一场讲座、梳理思路、出具方案、解决问题!
拖欠工程款律师 拖欠工程款能申请赔偿吗
工程量增加 干完甲方不认了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全部款项执行到位👏👏👏 团队集体尽心尽力全力以赴的结果✊
懂客户比懂法律更重要💪 讲法律不只是理念,而是为客户解决麻烦,提供真正的解决方案🔥🔥 🤝🤝4.12-4.13我们在北京等你
天用建工团队特色 1,专业维护建筑商、材料商、实际施工人的权益。 2,长期举办《如何快速收回工程款》讲座,满足这些客户既不想撕破脸皮,又真想拿回真金白银的想法。 3,团队由“审理建工案件30年的退休法官+专业律师+调解中心”组成,调解优先,以诉促调。
你的工程款拖了多久了?你知道账款拖得越久、坏账概率越高吗?有没有高效要回工程款的方法?5月24日,建工行业法律服务系列手册三册齐发!十余年潜心建筑商、材料商、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研究,懂法律、懂工程、懂现场管理的服务手册,凝聚14000+成功案例,让每一笔交易都能安心进行,让每一笔欠款都能顺利回款!
专家老师+调解老师+资深律师+执行老师的强大专案组,历经诉讼、工程鉴定等,成功要回政府拖欠的工程款254万,法院还支持了逾期利息,诉讼费和鉴定费也由政府来承担,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权益!
519万工程款+32万利息损失,成功和解!天用律所建工团队运用谈判优先的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成功和解,顺利要回工程款和利息合计551万元!
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依法成立的居间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签订居间合同后,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要支付居间费用。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友情链接

万名专业答主在线
  • 5
    帮助人数 1397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5
    帮助人数 2883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5
    帮助人数 1326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5
    帮助人数 2872
    回复率 100%
    认证: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联系电话:13811432784
复制成功
电话: 13811432784
用我千方百计,解你千头万绪。
我知道了